
证券代码:300567 证券简称: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:2025-041
债券代码:123025 债券简称:精测转债
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精测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
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日),“精测转债”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,将“精测转债”转换为公
司股票,目前转股价格为 48.68 元/股。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“证监许可20197 号”文核准,公司于 2019
年 3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375.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 100 元,发行总
额 37,500.00 万元,期限 6 年,即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。
经深圳证券交易所“深证上〔2019〕209 号”文同意,公司 37,500.00 万元
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“精测转
债”,债券代码“123025”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
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——可转换公司债券》(以下简称“《可转债指引》”)及
《募集说明书》,现将“精测转债”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“精测转债”兑付方案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
日内,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%(含最后一期利息)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
可转换公司债券。“精测转债”到期合计兑付 112 元人民币/张(含税及最后一
期利息)。
二、“精测转债”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
“精测转债”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29 日,兑付债券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
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“精测转债”全体持有人。
三、“精测转债”到期兑付价格及资金发放日
“精测转债”到期兑付价格为 112 元/张(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),兑付资
金发放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。
四、“精测转债”转股价格
“精测转债”当前转股价格为 48.68 元/股。
五、“精测转债”兑付方法
“精测转债”的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
公司通过托管证券机构划入“精测转债”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。
六、“精测转债”摘牌日
“精测转债”摘牌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。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,“精测
转债”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。
七、关于“精测转债”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
规定,“精测转债”的个人投资者(含证券投资基金)应履行纳税义务,征税税
率为个人收益的 20%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
的 112%(含最后一期利息 2.5%)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“精测转债”,即每
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“精测转债”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12 元(税前),最终代
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,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
所在地税务部门。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,并直接向各兑
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,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。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
代缴义务,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。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
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,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
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。
规定,持有“精测转债”的居民企业,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,即每张
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“精测转债”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2 元(含税)。
(分别简称 QFII 和 RQFII)等非居民企业(其含义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
得税法》),根据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
通知》(财税2018108 号)和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
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)的规定,自
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,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
“精测转债”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2 元(含税)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
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
系的债券利息。
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。
八、联系方式
咨询部门:公司证券法务部
联系电话:027-87671179
联系传真:027-87671179
联系人:程敏
特此公告。
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